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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女子殴打外卖员,如何看待“全程未还手”?

发布时间: 2024/10/9 10:16:17 人气: 669

据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10月8日13时30分许,该局接群众报警,称在大学城西路29号附近十字路口,一名外卖骑手被一醉酒女子殴打,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将打人女子黄某(42岁)控制,将被打外卖骑手冉某(男,21岁)送医检查治疗,目前,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据10月8日澎湃新闻报道)

相关视频截图

此前一则视频显示,一名醉酒女子殴打外卖员,掌掴后用脚踩头。舆论纷纷呼吁严惩醉酒女子。

警方通报显示,双方纠纷并非交通事故引发。黄某当日饮酒后,搭乘朋友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大学城西路时,因在路上呈S形左右摇摆,冉某超车时指责提醒,双方发生口角。

显然,醉酒不是公然施暴的理由,法律不会因此减轻对施暴人的惩处。有媒体报道时称,外卖员全程未还手。一些网友表示异常心酸。他们认为,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不能任由醉酒女子施暴。还有人怀疑,外卖员不还手,是怕被警方将事件性质认定为“互殴”,自己因此受到处罚。

虽然他未还手的原因,是不是怕被警方判定为“互殴”目前不得而知,但是,每个人在遭遇不法伤害时,都有制止被伤害的权利。

相关视频报道截图

2023年3月,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2007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中明确,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这就是说,不管是涉刑事案件还是一般社会治安案件,都给予了公民制止不法伤害以及防卫的权利。这一点,无疑与网友的期待是契合的。然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一些案件很复杂,还要看有无假借防卫之名实施侵害,以及防卫行为有无超过必要的限度等。同时,互殴和防卫造成的打斗在客观上表现非常类似,还要结合纠纷原因、谁先动手、反击的时机等来看。甚至,有时候在同一事件中,他们的行为还要分时间段来定性。

警方通报

就此案来看,目前,黄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意味着她面临着刑事处罚而非治安处罚。不过,她被刑拘的理由警方并未说明。是不是冉某的伤势达到了黄某被刑事处罚的程度,还有待证实。

不过,黄某在大街上公然施暴,引起大量人群围观,甚至在有人劝阻、对方没有还手的情况下,依然继续施暴,甚至用脚踩对方的头部,实施伤害和侮辱行为,再加上因为网络传播,线上线下都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后果,群众反映强烈。因此,她也有可能触犯其他刑事条款。

网友对外卖员“全程未还手”感到心酸或愤愤不平,其实源于对“还手即互殴”的担忧。冉某没有还手,的确让事件的性质容易判定。所以,警方对此类案件进行通报时,不妨说明黄某被刑事拘留的详情。同时,一些地方在办理相关案件时,要用精湛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来回应公众的期待。

总之,黄某越嚣张,得到的法律惩处就越重,这就是法律在替受害者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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